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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30日讯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文旅〔2022〕175号)显示,因厦门星乐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一年内有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查处的违法情形文化传媒,责令厦门星乐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2024年04月23日,我局下属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厦门星乐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有关情况如下: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属于“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之情形。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厦门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厦文旅〔2022〕175号)编码10,因厦门星乐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一年内有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被查处的违法情形,故认定该案违法程度属“较重”。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厦门星乐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