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进展详见附件2。
该判决是终审判决,公司已针对本案在2023年计提预计负债123.1万元及部分占有使用费,预计该案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约350万元,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018年7月3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孚惠信悦(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深圳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孚惠信悦(天津)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全部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影视”、“目标公司”)股份115.1万股,每股人民币14.30元,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6,459,300.00元。受让后,公司持有中汇影视1.9612%股权。
(2)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与中汇影视、孙莉莉及董俊(以下简称“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中汇影视公司5,868,545股新增股份,每股单价人民币17.04元,其中人民币5,868,545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4,131,455元作为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日公司与中汇影视、核心股东签署《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和《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核心股东承诺尽最大努力不迟于《增资协议》所涉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备案)之日起4年内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如中汇影视核心股东未实现中汇影视合格退出,则公司有权在承诺到期后书面通知核心股东对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9日向中汇影视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中汇影视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中汇影视9.2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12月16日,公司与孙莉莉完成签署《补充协议三》,核心股东承诺在《增资协议》所涉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备案)后,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目标公司合格退出,期间2023年12月31日未实现则投资者有权选择要求核心股东对投资者所持目标公司股份进行提前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及2022年12月2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中汇影视的投资继续按照《补充协议三》展期至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展期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49)。
1、公司与孙莉莉双方确认中汇影视无法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退出,孙莉莉回购公司所持中汇影视的股份条件已成就。根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公司与孙莉莉就公司所持中汇影视5,868,545股股份(占中汇影视总股本7.69%)的回购事宜签订《关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孙莉莉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以公司已向中汇影视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RBM 100,000,000.00元),加上《补充协议》约定的投资款的利息回购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5,868,545股股份。
2、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回购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孙莉莉,女,中国国籍,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身份证号码:126****,为中汇影视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中汇影视董事长及总经理。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部大厦第12层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影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会务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礼仪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影视项目的投资;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文学剧本、音乐、歌曲、曲艺、美术、书法、篆刻的作品创作;从事影视文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维护;多媒体设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个人商务服务;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的制作、复制、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权属:公司持有的中汇影视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中汇影视成立于2012年9月,是一家超级IP驱动的新型文化公司,主营IP版权发现、影视项目制作、IP全产业链开发及艺人经纪业务。公司制作能力优良、IP储备丰富,近年来通过IP的全产业链开发,已经在影视、动漫、游戏、衍生品及周边产品等方面取得不俗成绩,陆续制作、出品了《爱国者》《清平乐》《心灵法医》《嫌疑人X的献身》《快把我哥带走》《少年的你》等30余部影视、游戏作品,获得良好市场口碑,被评为电视制片业十佳出品单位。
(六)信用情况:经查证,中汇影视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关联关系:中汇影视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甲、乙方一致同意,在2024年8月31日前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以下合称“受让方”)单独或共同受让甲方所持全部标的股份的方式履行回购义务。
甲、乙方一致同意,回购价款的计算方式为:甲方已向标的公司支付的投资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小写:RBM 100,000,000.00元),加上补充协议约定的投资款的利息。
1、2024年8月31日之前,受让方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中投资款的50%即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RBM 50,000,000.00元),该部分投资款汇入甲方账户后不再计息;2025年6月30日前,受让方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投资款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利息。
2、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受让方向甲方支付回购价款中剩余50%投资款即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RBM 50,000,000.00元),该部分投资款汇入甲方账户后不再计息;2025年12月31日前,受让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投资款按补充协议约定的利息。
甲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回购价款中投资款合计人民币一亿元,且乙方将其所持不少于回购价款中利息总额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份(按本协议确定回购价款时的估值计算)质押给甲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股份相应的转让手续,包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等。甲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投资款利息等其他全部回购价款后,甲方将解除乙方的相关股份质押。
(七)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当甲方收到全部股份回购价款后,乙方回购义务终止。
因本合同签署和履行所需缴纳的税费,由各方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各自承担缴纳。
(1)甲方持有的5,868,545股股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冻结、查封、代持、许诺给与等影响股权转让的情形,甲方有权依法转让该股权。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系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签订本协议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其他民事契约;
(2)在本回购协议项下的全部金额付清之前,不改变标的公司的现有股权架构、不处置标的公司现有的资产。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合理、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外,并赔偿因违约所导致的守约方的所有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处理该争议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2、若受让方为乙方,且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回购价款,乙方除应继续向甲方支付股份回购价款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因违约导致所有损失。
3、若受让方为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股份回购价款中全部投资款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回购义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股份回购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回购事宜,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回购价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未按时支付股份回购价款的,乙方除应继续向甲方支付股份回购价款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因违约导致所有损失。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影视传媒。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实现投资收益,改善公司现金流。
合格IPO指目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投资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合格并购指目标公司借壳上市、或通过兼并、重组/合并、反向收购、出售 股权或其他交易可以使目标公司成为被另一家主体收购的标的方。)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3,348,099.86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0,074,488.65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940,074,488.65元,实收股本为 376,320,000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受益于不确定因素影响消除,在市场放开后,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发力,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国内消费市场整体稳步复苏,电影作为线下消费的重要场景,呈现强势复苏回暖态势。报告期内,公司随着行业复苏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48,099.86元,但尚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严重及适用新租赁准则所致,具体如下:
2、适用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租赁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首次执行日的累积影响数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85,226,741.64元。
公司依旧看好影院的主营业务,认定影院独特的社交属性依然是未来休闲娱乐的主流。
2024年,公司积极对开业年限长、设备及设施陈旧且营运能力及市场潜力佳的项目进行改造与升级;适当对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巨大改变且无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关停。
同时,谨慎拓展新的影院项目,新的影院需拥有完整商业配套、良好物业及周边的稳定客群。公司将继续加强与知名商业品牌的战略合作,以一、二线城市为优先方向拓展市场份额,拟新增影城5家,将重点选择租赁成本较低、商业配套完善、场景消费融合较好的商场进行入驻,布局优质的商圈,提升优质影院份额。
加强影城的屏幕资源整合,以规模优势吸引广告主,并全力提升广告业务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水平,规范广告发布管理。维护现有老客户,稳定长期合作关系,开发新客户,从影城到同城到总部,层层深入提高公司整体的广告收入。
2024年继续将现有影城的屏幕(电视机/DID拼墙/LED/海报电子屏/自助机屏)资源整合,形成庞大的广告资源库,按刊例价体系统一联系多家广告代理商入媒体库,以便广告公司推荐影城广告,提高广告主对影城屏幕关注度,吸引广告主进行投放。
同时,鼓励各影城利用节假日档期及影片旺季,通过公司公众号、抖音等多种线上宣传渠道,加强金逸影城及品牌的宣传推广,使更多客户更加了解影城的多项资源,深入挖掘当地潜在客户映前广告需求,并辅助各同城/影城整合自有多项媒体资源去接洽阵地广告。鼓励各影城寻找体积占地较小、人工成本少、符合影城主题生产链的设备进行业务合作;利用闲时影厅进行多场景合作,如:脱口秀、音乐会、文艺演出、临时性包厅活动阵地、赛事活动等等,增加阵地广告收入。
公司一直注重“金逸电影”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金逸电商矩阵的升级与推广,随着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崛起,公司加强与短视频平台合作,经历多年摸索,公司在“金逸影城+直播电商+短视频团购+达人推荐+品牌异业”逐渐找到了盈利方法及定位。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金逸电商矩阵的建设,同时积极部署各短视频平台,扩大行业影响力。
走进影院的,不只是热衷院线电影的影迷,还可以是参与研学观影的学生、沉浸于《泰勒·斯威夫特:时代巡回演唱会》的歌迷、甚至是来到影院午休的公司白领。从大堂、走道、卖品区、放映厅,装修精美的影院本身作为独立的艺术空间存在,不断在空间创新,可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影院。
2024年,公司将从影院自身硬件条件出发,激活影院空间,探寻“影院出圈”的创新项目,为影院业务经营注入新鲜血液。
2024年,公司继续全方位打造会员生态体系,提升会员权益及会员增值服务。
公司通过与不同产业领域合作,探索更多的差异化服务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员+跨界合作形式,充分发挥金逸影城的会员价值,不断为广大影迷提供更优质的会员服务。
另外,通过进行积分政策调整、增加线下会员权益、丰富会员衍生服务、积分商城及会员指定购票优惠等措施不断为广大影迷提供更优质的会员服务,以充分发挥金逸影城的会员价值,提升会员身份认同感。引导会员重视积分功能,通过会员获得积分、使用积分、再获取积分的循环,以提高公司公众号、App的浏览量,并促进会员的消费意愿。
公司一直关注电影上游方面的合作,并充分发挥自身终端资源优势,积极拓展电影投资项目,多个爆款影片都有公司的联合出品,且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
2024年,一是利用好公司的平台效应,全面深度的与业内主要制作、发行公司合作,增进彼此信任和默契,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稳固公司在上游制作、发行的渠道关系,确保重要档期、重要项目,都能参与联合出品、或主出品;二是通过和上游制作、发行的深度接触,不断学习、了解影视自作流程、风险把控、渠道、演员、导演等,为开发自己的项目打下基础,力争自主独立开发、制作影视剧项目;同时相互参与到对方项目中,资源整合,形成良性循环趋势。
2024年,行业尚在复苏,所以减租谈判工作依旧是202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租金减免工作。
同时继续紧抓成本节约,从影城的能耗使用、空调水电、放映维修、消防维保,保洁清理等重点费用,根据影城体量制定具体目标,并跟踪进行达标管理。
(2)强化评估和反馈:建立更加完善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3)促进合作学习:运用系统中的社群,运用积分激励,鼓励学员之间相互交流和分享,促进学员之间的学习和成长。例如,组织学习小组、团队项目等。
(4)与业务结合:根据业务需求和变化,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以更好地支持公司的发展。
(5)发挥内部专家:运用公司内部优秀人员的资源,邀请其成为讲师,在平台上分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新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霞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暂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根据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并结合其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中的工作质量,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银行,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与调整。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